2024年12月31日晚,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聆達股份”)發布《關於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》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,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。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(執業證號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於2025年1月1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,無論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後是否賣出的投資者,或可通過“新浪股民維權平台”自願登記索賠。
目前尚不清楚聆達股份被立案調查的具體原因,但此前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規被大連證監局出具行政監管措施。公司於2024年4月27日收到大連證監局下發的《關於對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》,大連證監局認定聆達股份在2023年年度報告中披露,公司全資子公司金寨嘉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7月5日與安徽駿鑫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協議備忘錄,支付的1000萬元定金由關聯方代收且占用,2023年6月12日向關聯方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380萬元,2023年12月25日向關聯方浙江容碩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80萬元,上述事項已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。針對前述事項,聆達股份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,於2025年1月1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,無論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後是否賣出的投資者,可發起索賠。
信本股民索賠團隊提醒,聆達股份年末被證監會立案調查,因此受損的投資者,可自願發起索賠登記。
維權條件:
聆達股份:於2025年1月1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,無論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後是否賣出。(具體賠付範圍由法院確定)
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敬國律師供稿,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。趙敬國律師,於1999年取得律師資格,法學理論知識紮實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開始律師執業,承辦過千餘起各類訴訟案件,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爭議處理經驗,尤其擅長處理證券糾紛、金融、不良資產等方麵的業務。執業至今,趙敬國律師代理投資者訴多家上市公司索賠案件,已經勝訴或已經獲賠的案件包括索賠、索賠、步森服飾索賠、中潛股份索賠、索賠、索賠、天神娛樂索賠、索賠、索賠、索賠、延安必康索賠、索賠、紫晶存儲索賠、澤達易盛索賠、索賠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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